商丘市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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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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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8〕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2018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分别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报名、考务、阅卷和录取工作;各高中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设置及填报、录取原则、录取办法、录取结果、考试收费标准、享受奖励照顾的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布、公示。同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正确导向。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不仅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还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普通高中录取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这些改革,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考录办法   

(一)招生区域范围

市一高和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市回中、市实验中学、市三高、市二十中面向市直初中、梁园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生;其他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市回中、睢县回族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市四高面向全市招收50名对俄语有兴趣的初中毕业生(试行);具备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可在其招生区域范围内招收体育特长生。

(二)报考办法

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志愿填报。报名时需交纳报名及考务费38元(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

(三)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普通高中志愿分为提前录取志愿、批次录取志愿。

提前录取志愿,一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省提前第一批次)、宏志班、国际班、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省提前第二批次)、民办普通高中(省提前第三批次),以及面向全市招收的市一高宏志班和国际班(其计划分别是50个和200个)。二是指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市四高俄语班(其计划为50个)及有关普通高中面向本招生区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其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2%(具体比例由招生学校自定)。

批次录取志愿设置两个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2.志愿填报。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前填报志愿。可一并填报提前录取志愿和批次录取志愿,也可只填报批次录取志愿。在填报省提前录取志愿时,可同时填报三个批次,也可只填报其中的一个或两个批次,每个批次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在填报市提前录取志愿时,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在填报批次录取志愿时,可同时填报两个志愿,也可只填报一个志愿。

在民办初中就读的考生,可按就读学校考生填报志愿,也可按户籍所在地考生填报志愿,但按户籍所在地考生填报志愿的,不能享受分配生待遇。市实验中学初中部的考生,户籍是睢阳区的,按睢阳区考生填报志愿;户籍是非睢阳区的,按市直初中考生填报志愿。

经定选合格的考生,才可填报省提前录取的空军航空实验班和海军航空实验班志愿。

通过足球专业测试的考生,才可填报省提前录取的校园足球实验班志愿;经体育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才可填报市提前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志愿。

填报宏志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所填报的宏志班志愿方为有效。

全市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时间为6月13日8:00至6月15日24:00。填报时间结束后,网络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再接收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是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要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特别是“致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宣传到每个考生及家长,同时指导考生综合考虑本人的学业考试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慎重选报志愿,正确填报志愿,防止漏报和错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考生本人意愿,限制、强迫、误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由学校统一打印出《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考生和家长分别在上面签字,学校统一收缴,备案留存。

(四)命题

考试方案及试卷由省教育厅制定。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除《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7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8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五)考试

2018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测评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2018年中招成绩满分为700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以及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六)阅卷

高质量的阅卷是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我市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阅卷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中招管理部门牵头,各级基础教研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学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各级基础教研部门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熟练计算机操作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同时要加强阅卷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

(七)成绩发布及复核


7月8日,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发布中招成绩。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查询。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7月9日—10日到初中就读学校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有关初中学校汇总后,逐级上报市中招管理部门复核。复核只核查试卷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复核结果逐级反馈到各初中学校,考生可到初中就读学校查询。

(八)录取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在录取时,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考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若考生中招成绩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还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

2.录取办法。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首先进行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录取志愿学校的录取,其录取办法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7〕1075号)要求进行。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国际班项目学校如对考生外语成绩有特殊要求,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原则和办法,面向全省招生的国际班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转入面向本地征集志愿,进行补录。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今年,省教育厅将继续按照不超过民办普通高中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提前录取批次。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4日。

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7日。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我市招生录取。省提前录取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我市的中招录取工作。

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在招生学校所属区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招生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和考生中招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已被市提前录取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批次录取志愿学校的录取。

在批次录取志愿学校录取时,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且已被录取,则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如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报有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但分数线需提高10分,并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一志愿的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扶贫专项计划生。

扶贫专项计划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县(区)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县(区)的扶贫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线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分数线以下50分内,并且不得低于本区域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扶贫专项计划没有完成,剩余的计划转录统招生,面向该高中招生区域内的所有初中学校统一录取。扶贫专项计划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有效。

上述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结束后,按照规定的招生区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招成绩若在该校所属区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可填报征求志愿,参加该校的补录。

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九)分配生的录取

1.分配生的比例。睢县、夏邑、虞城三县为所属省、市级示范性公办高中招生计划的60%,市直和其他县(区)为所属省、市级示范性公办高中招生计划的50%。

2.分配生的录取办法。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配生的录取线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分数线以下50分内,并且不得低于本区域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个别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没有完成,剩余的计划转录统招生,面向该高中招生区域内的所有初中学校统一录取。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三、相关政策

(一)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和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的可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跨县(区)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考生。省教育厅和市教育体育局将加强对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或呈请省教育厅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外侨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按照《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18〕168号)要求,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妥善保管相关佐证材料,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三)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市直初中学校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7〕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四)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五)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六)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按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向学校审批机关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学校审批机关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招生规模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在中招报名前通过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对连续两年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完成率达不到50%或招生人数不足20人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省教育厅将不再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对生源状况良好、招生办学规范的民办学校,今后可适度增加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本地的招生计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扶贫专项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推进教育机会公平,市教育体育局决定今年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扶贫专项计划,即在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2%的的招生计划,面向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定向招生。享受扶贫专项计划考生的资格由各县(区)中招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门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各县(区)务必于6月20日将享受扶贫专项计划考生的名单报我局基础教育科。扶贫专项计划以县(区)为单位集中使用,只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八)健全招生考试诚信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广大考生认真填写《2018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书纸质版须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交学校留存。

四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事关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教育部门的形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为当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中招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各中学校长为具体责任人。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由许家林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科长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商丘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先领同志兼任。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各县(区)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程参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保密、监考、扫描、评卷、巡考的招生考试人员的劳动报酬。

(二)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除全省统一组织的中招考试外,任何地方、任何学校不得单独提前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不得以国际班名义变相招收普通类考生,凡被录入国际班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二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分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中招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和市教育体育局将派巡视员前往各考区、考点巡视。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也要派出巡视人员巡视到各考点、考场。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张贴招生政策宣传海报、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让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要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开通多重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增加中招工作的透明度,使全社会都能理解中招工作,支持中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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